登录
注册
国内赛事-第三届“金彩盘州”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
第三届“金彩盘州”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
责编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9-08-28 来源:中国摄影报 点击:26542 次  【打印

明代地理学家徐霞客曾盛赞今贵州省盘州市:“然是城文运为贵竹之首,前有蒋都宪,今有王宫詹,非他卫可比”。

盘州市地处滇、黔交界,这里风景秀丽、自然资源丰富,民族风情浓郁,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,自古即为商贾云集之所,民阜物丰之地,有着独特的区位、交通、资源和大企业集中等优势,享有“滇黔锁钥”、“川黔要塞”、“金三角”及“世界古银杏之乡”等美誉。

盘州市是全国农村三变改革的发源地,全国三线建设的主要城市、是江南煤都的主煤仓,全年气候如春,山峦叠翠、郁郁葱葱、是天然避暑养生胜地。这里有神奇险峻的北盘江大峡谷、格所河深谷、六车河大峡谷、乌蒙大草原、娘娘山等山脉千仞绝壁,遍布各地的高山湿地,赋予盘州舒爽的气候资源和多姿多彩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。

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,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会议精神,用镜头促进贵州全域旅游发展,助力脱贫攻坚,全力打造民俗特色旅游线路,中国摄影报社和盘州市人民政府再次联手,举办第三届“金彩盘州”全国摄影大展,推动盘州市经济发展与繁荣,促进盘州旅游成为全国旅游发展的新亮点。热诚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、踊跃投稿。

主办单位:盘州市人民政府、中国摄影报社

协办单位:贵州省摄影家协会、六盘水市摄影家协会、盘州市文体广电旅游局、盘州市文联、盘州市摄影家协会

承办单位:北京北视英特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
官方网站:诠摄汇网(dz.cppfoto.com)

战略合作媒体:腾讯网图片频道、人民网图片频道、新浪网图片频道、搜狐摄影频道、中国摄影家协会网、影像中国网、未来网、中国网图片中心、中国新闻图片网、中国报协网、米拍网、中国国家公园网等

征集推广平台:手机影像APP

征集主题

全面征集反映盘州市内的自然风光、民俗风情、城市建设、党的建设、三线建设、扶贫攻坚成果及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盘州市新时代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。

征稿时间

本次大展分两阶段征稿(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)

第一阶段:2019年5月至8月31日

第二阶段:2019年9月至12月31日

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

终评入展作品100幅/组,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。

主办单位将从第一阶段来稿中推荐30-50幅/组作品进行阶段性展览,并颁发本次摄影大展组委会展览证书及稿酬500元(稿酬由本次大展承办单位给付,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),本阶段作品重点征集主题为展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盘州的时代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。本阶段投稿及阶段性展览作品同时参与本次大展终评,两阶段不得重复投稿。

终评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,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。终评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,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
征稿细则

1.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。

2.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(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),彩色、黑白不限,组照4-8幅。谢绝2017年“金彩盘州”全国摄影大展、2018年第二届“金彩盘州”全国摄影作品展的入展作品投稿。

3. 作品必须取材于盘州市,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。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,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,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;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;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,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。

4.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(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,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)。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

5.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,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——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,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后,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、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。

6.主办、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汇编等方式使用阶段性入展作品和终评入展作品,并可不再支付报酬。

主办、承办单位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、报道、展示中无偿使用投稿作品,该等使用不意味着作品终评入选、阶段性入选或拟入选。

7.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。

8.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
9.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
10.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选;已入展的,将予取消资格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
11.该展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,且不退存储介质。投稿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
12.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
作品评选

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、学者进行评审。

投稿须知

1.网络投稿:

官方网站:作者可在诠摄汇网“参展”专区(dz.cppfoto.com)“第三届盘州全国摄影大展”中注册,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。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-1000像素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。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,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。

推广征集平台:投稿者亦可在手机影像APP中注册并参与投稿。

2.光盘、U盘投稿:

光盘、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,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,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(word文档)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-1000像素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。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。投稿作品以光盘(CD-R或DVD-R)、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: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 第三届“金彩盘州”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(100007)

联系人:杨旸 电话:010—67014849

3.网络及光盘、U盘投稿不得重复。





返回首页 | 关于天下摄影 | 服务条款 | 广告服务 | 摄影互动 | 招聘栏目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导航 | 版权所有
天下摄影交流群:一群:35765943    二群:176326500  人像群:90556132
Copyright © 2009-2014 台州市天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浙ICP备12002614号 网站法律顾问:陈明律师